一、涉及輸出入規定。
二、需申請沖退稅、保稅用之報單副本。
三、復運進、出口案件需調閱原出、進口報單。
四、依關稅法、相關法規及稅則增註規定減免稅。
五、屬進口報單類別「G1」(外貨進口報單)或出口報單類別「G5」(國貨出口報單)適用範圍以外。
六、屬財政部公告實施特別防衛措施。
聯絡單位 : 快遞機放組快遞一課
聯絡電話 : (03)398-3123 https://taipei.customs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906C4382B2E0BCAE&sms=D4C70EEE3EB5BF35&s=C53E6C883350E5AB